增值稅計稅依據(jù)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、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(xiàn)的增值額進行征收。其中,增值稅是以商品(含應稅勞務)在流轉過程中產(chǎn)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(jù)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。
一般納稅人增值稅額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當期銷項稅額-當期進項稅額。銷項稅額=銷售額×稅率,銷售額=含稅銷售額÷(1+稅率)。
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增值稅額計算公式為:應納稅額=銷售額×征收率,銷售額=含稅銷售額÷(1+征收率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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