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(yè)外地繳納增值稅,包括預繳納和非預繳兩種情況,具體應通過“應交稅費——預交增值稅”、“應交稅費——預交增值稅”科目核算,相關的會計分錄怎么做?
企業(yè)外地繳納增值稅如何做會計分錄?
1、企業(yè)外地繳納增值稅時,會計分錄為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未交增值稅
貸:銀行存款
2、企業(yè)外地預繳增值稅時,會計分錄為:
借:應交稅費——預交增值稅
貸:銀行存款
結轉沖減未交增值稅科目時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未交增值稅
貸:應交稅費——預交增值稅
預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一般納稅人轉讓不動產、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、提供建筑服務、采用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(fā)的房地產項目等,以及其他按現行增值稅制度規(guī)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。
應交增值稅未交增值稅是核算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從“應交增值稅”或“預交增值稅”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、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,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。
應交稅費核算什么?
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企業(yè)按照稅法規(guī)定計算應交納的各種稅費,包括增值稅、消費稅、所得稅、資源稅、土地增值稅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、土地使用稅、個人所得稅、車船稅、教育費附加、礦產資源補償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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